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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莲都区高速公路沿线村庄房美提升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15094号
一、 丽水市莲都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 莲都区高速公路沿线村庄房美提升改造工程,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为莲发改投资【2015】29号,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安排,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建筑规模:G25、S33两条高速公路的5个乡镇29个村庄约2000栋房屋,立面改造面积52万平方米。
(2工期要求:每个村完成时间服从业主要求,总工期约12个月。
(3)工程估算造价:2050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要求投标人是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企业及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资质资格的人员。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5年9月30日起在莲都区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联系人:郭玲玲、瞿庆荷 联系电话:0578-2139703;
2、网上下载:2015年9月30日起在莲都区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ldzt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
六、其他
1、本工程采用下浮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以估算总投资结合下浮率下浮后的造价为施工签订时的暂估合同价。结算时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为准,单价以莲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单价为准,结算总价结合中标下浮率下浮后为工程最后审定造价。
2、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附件:1、莲都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意见书(5份)
2、施工节点详图。
招标人:丽水市莲都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欣苑街539号 地 址: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F
电 话:2351309 电 话:2139703
联系人:张一鸣 联系人:郭玲玲、瞿庆荷
备案单位(盖章): 登记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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