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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丽水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加速器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第三次)
丽水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加速器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第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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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9-30 16:52:33 |
招标编号:丽建招G2015063号
1、我方: 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丽水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加速器建设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规模:
丽水经济开发区生物医药加速器建设工程位于丽水南城七百秧区块H-11-2工业地块。本项目拟建3幢厂房、1幢综合楼、1幢门卫,总用地面积26756㎡。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27600㎡,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12800㎡。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7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9000万元。
4、设计费报价有效范围: 120 万元—160万元人民币
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总体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地下室人防、基坑围护、主体建筑、水电安装、暖通、消防、给排水、弱电智能化系统、室内外普通装修、室外附属(含大门、围墙)、道路、景观绿化、变配电、照明亮化等全部内容)及后续服务。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5.2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建筑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结构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5.3浙江省外企业需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投标。
5.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7、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到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地点:丽水市解放街373号三楼)。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设计总负责人的注册化工工程师、建筑设计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资格、结构设计负责人的注册结构师、浙江省外企业需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止。(法定休息日不报名) 逾期不受理。
9、报名通过后联系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10、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悉数入围。
招标人:丽水南城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绿谷大道238号(发展大厦)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楼
电 话:0578-2600260 电话/传真: 0578-2668578 、2152625
联系人:方伟来 联 系 人:陈秋、潘丽芳
2015年9月 30 日 备案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