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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景宁县潘山岭至金惠小区污水主管工程招标公告

景宁县潘山岭至金惠小区污水主管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22 17:17:04
 

招标序号:景建招A2015037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景宁县潘山岭至金惠小区污水主管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景发改投资[2015]89号 ,资金来源县财政安排解决

二、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县城西区块,起点为屠宰场(F-02地块),终点为鹤苑桥至凤凰桥污水主管改造工程的W11检查井。 

    (2)招标范围:施工图实施范围内的污水管道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80日历天。

    (4)招标控制价:2057696元(含暂列金9.8万元)

(5)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要求投标人的是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市政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4、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 2015  10   22  日起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向招标代理机构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500元人民币。

2、网上下载:2015  10  22    日起在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nspzx.com/)和丽水采购与招标网站(网址: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人:瞿庆荷   联系电话:0578-2139703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1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丽水市兴业大厦11楼1154室,电话:0578-2155726),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景宁县鹤溪镇人民南路998号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F

联系人:吴芸                                        联系人:郭玲玲、瞿庆荷

电  话:0578-5091895                                电  话:2139703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2 日

网上发布潘山岭电子招标文件

景宁县潘山岭至金惠小区污水主管工程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

招标序号:景建招A2015037号

一、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景宁县潘山岭至金惠小区污水主管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景发改投资[2015]89号 ,资金来源县财政安排解决

二、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景宁县城西区块,起点为屠宰场(F-02地块),终点为鹤苑桥至凤凰桥污水主管改造工程的W11检查井。 

    (2)招标范围:施工图实施范围内的污水管道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80日历天。

    (4)招标控制价:2057696元(含暂列金9.8万元)

(5)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要求投标人的是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市政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4、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 2015  10   22  日起在景宁畲族自治县招标投标中心向招标代理机构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500元人民币。

2、网上下载:2015  10  22    日起在景宁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nspzx.com/)和丽水采购与招标网站(网址: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人:瞿庆荷   联系电话:0578-2139703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1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丽水市兴业大厦11楼1154室,电话:0578-2155726),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景宁县鹤溪镇人民南路998号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F

联系人:吴芸                                        联系人:郭玲玲、瞿庆荷

电  话:0578-5091895                                电  话:2139703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2 日

网上发布潘山岭电子招标文件

景宁县潘山岭至金惠小区污水主管工程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